公务人员消费贷款

    业务简介

    是本行向国家公务人员,但不仅限于国家公务人员,包括国家行政和事业编制的具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公务性人员发放的,用于汽车等消费品的个人消费贷款。

    贷款对象

    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国家或事业单位在职正式职工。

    贷款额度

    根据不同客户的资产实力、信用记录、违约成本以及对本行的贡献度等情况,依据《桐庐农村合作银行授信管理办法》规定进行授信,确定最高贷款额度。

    贷款方式

    可采用信用、保证、抵(质)押多种贷款方式。

    贷款期限

    不超过3年,经办行应根据不同客户的实际合理确定相应的贷款期限。